
人大及常委会
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大英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0年8月28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发布时间:2020/8/28 0:00:00 阅读次数:3647 【关闭】
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大英辞去职务的决定
2020年8月28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大英因达到任职年龄界限,辞去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职务的请求,并报贵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