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云区
白云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信息编辑:车远昭 信息来源:白云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0/10/23 11:14:16 阅读次数:1721 作者:张 钰 【关闭】
为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水平,推动全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的开展,10月20日,白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任萍、副主任邹平带领区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区政府贯彻执行《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杨建泽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

当天上午,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牛场乡石龙村、瓦窑村,都拉乡上水村,都拉营街道办事处等地进行实地检查,认真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详细了解贯彻执行情况。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区民宗局等有关单位及都拉乡、牛场乡,街道办相关情况汇报,充分听取各方面对条例贯彻落实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抓好《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推动民族政策贯彻落实。要立足实际,加大对民族乡的投入和政策倾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会议强调,要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多在民族特色品牌研发上下功夫。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更好地推动和促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繁荣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