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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决定

(2026年8月27日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作者: 信息来源: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6-08-27 16:21 浏览量:0次 视力保护色: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青年发展的战略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深化我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与青年全面发展同频共振、双向赋能,引导青年在城市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生力军作用,结合本市实际,作出以下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1.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应当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党管青年原则,坚持青年优先发展和投资于人的理念,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青年参与的工作格局,努力把贵阳建设成为青年逐梦高质量发展的热土、乐享高品质生活的家园、参与高效能治理的舞台、共筑高水平安全的场域。

2.我市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工作目标为:持续完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青年发展理念深度融入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到2027年底,具有贵阳特色的青年发展支持体系更加健全,青年高质量发展水平位居西部城市前列,“筑才卡”(青年人才)持卡青年规模稳步扩大,青年发展型街区、园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0年,青年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青年发展品牌;到2035年,形成更加成熟完善、具有鲜明贵阳特色的青年发展制度机制,使贵阳成为广大青年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的活力城市、机遇城市、幸福城市。

二、坚持青年优先发展,彰显城市青年友好元素

3.优化青年发展空间布局。将青年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将青年服务设施覆盖率、青年通勤时间等指标纳入城市体检和更新机制,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彰显青春元素。在青年就业集中区域、轨道交通沿线、产业园区等区域,就近布局规划建设一批宿舍型、小户型居住产品等低成本生活空间,促进职住平衡。

4.提升文化对青年的吸引力。深化“爽爽贵阳”“中国数谷”等城市品牌的青年化表达和传播。挖掘红色文化、阳明文化、民族文化、群众文化、历史文化等资源,大力打造青年文化品牌。支持青年参与城市文化阐释、文化遗产保护、非遗传承传播、文旅新玩法设计,推动城市文化品牌与青年审美、青年表达、青年传播方式深度融合。

5.发挥青年友好政策集成效应。健全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住房保障、生活品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完善青年政策服务体系。围绕青年需求,系统集成、动态更新各部门惠青政策,推动政策项目转化为青年可感可及的服务事项。丰富“筑才卡”(青年人才)应用场景,推动数字赋能青年工作,实现政策查询、解读、申办“一网通办”,推动跨部门协同办好青年“一件事”到“一类事”;拓展“筑才卡”(青年人才)在文化消费、体育健身、生活服务等领域的应用,为青年提供专属福利,打造数字时代青年服务工作亮点。

三、聚焦就业创业,夯实青年立身之本

6.吸引更多青年来筑就业。重点围绕市委提出的“六大现代化产业体系”,出台支持政策,开发青年就业岗位。完善青年人才引、育、用、留政策体系,在青年来筑择业、落户服务、住房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擦亮“筑才”品牌。加大青年群体就业吸纳力度,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筑发展。引导青年树立健康理性的就业观、择业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7.健全青年就业服务体系。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贵阳人才网、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青年就业服务窗口、青年就业驿站和线上招聘专区,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青年就业服务网络。多渠道精准收集发布岗位信息,强化青年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

8.优化青年就业友好环境。引导企业改善青年工作环境,建立青年就业友好型企业评价和激励机制,推动企业在劳动报酬、社保缴纳、职业健康、休息休假、成长发展等方面保障青年合法权益。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的青年权益保护,构建规范有序、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9.强化青年创新创业扶持。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使用机制,支持青年在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成长成才。推广产学研融合创业模式,健全青年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相联动的支持体系。加大对初创企业资金、技术、场地等支持力度,加大对“新农人”等乡村创业青年的专项扶持,鼓励金融机构持续开发“青惠贷”“青扶贷”等金融产品。举办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优化“揭榜挂帅”“赛马”等选拔机制,引导更多青年投身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壮大青年科研人员队伍。

四、完善公共服务,提升青年生活品质

10.完善青年安居政策。实施青年安居工程,持续推进“租购并举、分类保障”住房保障模式,完善覆盖青年求职过渡期、发展起步期、稳定发展期的阶梯式青年安居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住房补贴,简化住房补贴申领流程。加大住房公积金对青年租房、购房的支持力度,推动“筑梦驿站”、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青年社区等政策衔接,降低青年安居成本。

11.打造青年友好生活环境。规划建设一批有辨识度的青年主题公园、青年文化空间、青年文化街区等。采取租用等灵活方式支持利用城市空闲地块打造适合青年需求的健身、娱乐设施。支持利用老旧厂房、闲置房产改造为青年创新创业、文化创意、健身休闲、社交互动等场所,鼓励发展“青春小店”。推动符合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青年开放,鼓励校内运动场地闲时开放共享。围绕青年消费特点,大力发展赛事经济、演艺经济、夜间经济和精品咖啡等青年主导的消费业态和场景,打造青年特色市集,让城市空间洋溢青春活力气息。

12.完善青年婚育家庭支持。引导青年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完善联谊交友服务、婚姻家庭辅导、婚俗新风引导等服务机制。组织开展普惠化、多样化、规范化的青年联谊会和兴趣社交活动,丰富青年线下社交场景。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统筹推进普惠托育、课后延时服务、假期托管、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院等服务供给,持续推进养老、托育服务扩容提质,推动建立青年家庭综合服务支持体系。

13.保障青年教育需求。积极适应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进城务工青年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深化产教融合,推动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青年人才培养与重点产业布局相适配。提质扩面建设“青年夜校”,满足青年群体技能提升、品质生活学习需求。

14.护航青年健康发展。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引导青年树立健康管理理念,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完善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机制,建立家校社联动的心理健康机制,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进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等实践教育,嵌入式布局青年健身休闲空间。扎实推进平安贵阳建设,筑牢青年发展安全屏障。加强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五、汇聚青春动能,支持青年在贵阳现代化建设中担当作为

15.强化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教育、引领青年,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青年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青年厚植“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城市精神。深入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发挥贵阳青年讲师团、青年理论宣讲员作用,常态化开展理论宣讲。选树宣传新时代贵阳青年先进典型,强化荣誉激励,引导青年向上向善、奋勇争先。

16.激发青年岗位建功活力。发挥青年突击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工匠等品牌作用,引导青年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应急处突、公共服务等领域争当生力军和突击队。

17.动员青年引领文明风尚。鼓励青年文旅人才、青年主理人、青年网络达人、青年文创团队依法有序参与城市文化共创、文旅产品开发和消费场景营造,讲好贵阳故事、传播贵阳声音、展示贵阳形象。

18.引导青年践行绿色发展。组织青年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节约资源等生活方式,鼓励青年围绕生态保护、绿色技术、低碳产业开展创新实践,推动青年成为绿色发展的参与者、推动者和传播者,助力建设美丽贵阳。

19.拓宽青年参与社会治理渠道。完善青年社会参与和志愿服务机制,擦亮“小青爽”等青年志愿服务品牌,支持青年参与赛会服务、应急救援、社区治理、文明创建、基层群众自治和网络空间建设。探索青年观察员、青年联络员、青年议事会、青年恳谈会等机制,拓宽青年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和表达意见的渠道,引导青年依法有序参与公共事务和基层治理。

六、凝聚工作合力,健全组织保障和工作机制

20.强化政府和部门工作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政策集成、资源统筹和协同推进。完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发展改革、教育、科技、民政、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大数据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1.建立健全青年诉求常态化回应机制。市、区(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青年诉求收集、分析、转办、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将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的办理情况列入青年工作联席会议议题专题研究,推动青年合理诉求及时回应、有效解决。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分别每年为青年办理一件以上民生实事。

22.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统筹协调本地本系统内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工作,发挥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目标和评价体系的导向作用,健全完善青年发展评价监测体系,推动政策举措有效落实。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工作。

23.彰显人大作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通过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方式,推动我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人大代表要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积极履职建言,汇聚全社会共同参与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各级人大代表中的青年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深化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中当先锋、作表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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