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更新时间:2007-09-28
【字号:
大
中
小
】
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本级选举委员会主持。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县以上各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持。
来源: 秘书处
版权所有: 贵阳市人大 Copyright 2007 www.gysrd.gov.cn 黔ICP备05001924号
联系电话:0851-7988639
技术支持:贵阳市计通信息技术公司 电话:0851-5286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