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民登记的方法
更新时间:2007-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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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登记是按选区来进行的。在一个选区内,选民数不是固定不变的,从上一次选民登记,到下一次选民登记,选民数量的变化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选民迁出、死亡或被剥夺政治权利,应从选民名单上除名;(2)选民迁入或恢复行使政治权利,应进行选民登记;(3)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取得选民资格要进行选民登记;(4)因患精神病或痴、呆、傻人员,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来源: 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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