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30日贵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成能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赵 称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蒋竹青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宋 凡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刘 勇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宁德黔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李安生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刘继普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祥虎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 益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吴 杨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吴 霞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晓玲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
李红娅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汤 帆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朱 红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蔡 明为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施辉法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赵成能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鲁宪国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李安生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宋 凡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蒋竹青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梁少祝赵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李红娅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宁德黔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冯其平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赵 称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