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贵阳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组成以常委会副主任丁海和蒋晓菁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以及市人大农经民宗委和财经委委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视察组,于2007年9月19—26日对全市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视察。其间除听取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外,视察组还深入到白云、乌当、修文、息烽等区、县,实地察看了农业专项资金在水利基础设施、蔬菜和花卉种植园区、养殖小区等支农项目建设中的管理使用情况及其效果。9月26日,视察组召开了情况通报会,副市长帅文及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了视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2007年是全国“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年”。在此背景下,贵阳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业专项资金视察活动,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就全市整体情况而言,视察组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业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多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收到了一定成效。主要表现为:第一,确保了财政支农资金的逐年增长。以2005—2007年为例,财政支农资金安排分别为2.5251亿元、2.9260亿元和3.2550亿元,各占当年经常性财政收入的10.46%、10.54%和11.48%,资金投入量和增长幅度均一年高似一年。第二,着力推行农业专项资金的制度化管理。除认真执行中央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外,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针对水利基础设施、气象防灾减灾、发展养殖业、农村劳动力转移、林业发展、扶持乡镇企业等方面资金的管理特点,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使全市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基本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第三,注重农业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注意加强项目实施的科学化、合理化、集约化,以保证资金的投入能够收到应有的效果。如财政部门对水利设施建设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招标投标、中期检查,直到最后的竣工验收,每一环节都具体参与其中,以保证建设资金的有效利用。通过财政支农项目的实施,全市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逐步改善,农业生产力有所提高,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基本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同时,视察组指出,虽然贵阳市在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某些方面和环节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财政支农项目结构不尽合理,基础性项目偏少,生产投入过多;在基础性项目中,大项目偏少,小项目偏多。二是资金投入过于分散。由于支农项目的布局不够科学、合理,安排缺乏宏观统筹,加之各部门在资金管理和分配上各自为阵,使得某些项目出现重复建设,资金投入有遍撒“胡椒面”的现象,无法集中使用,致使资金的整体效益难以发挥。三是资金拨付相对迟缓。由于一些地方申报资金不及时,项目实施进度又跟不上要求,加以审批手续繁琐,导致资金滞留于各个流转环节成的情况较为普遍,严重制约了支农项目的正常实施,甚至错过农业生产的最佳时节。四是县级配套资金落实率低。由于县级财政资金紧张,支农项目中按要求应由县级配套的部分资金往往难以按时、足额落实到位,这已成为支农项目建设的一大制约因素。五是挤占挪用农业专项资金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一些地方领导对农业专项资金的性质和意义认识不足,加之相关部门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不够规范,如未按规定实行专帐核算、专户管理,财务手续不清,不按规定建帐,等等,因而挤占挪用农业专项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
针对存在的问题,视察组建议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合理调整财政支农项目的结构;积极开展县级财政整合利用农业专项资金的试点,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农业专项资金整体效益的机制;完善农业专项资金的分配体制,强化项目核算,确保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建立科学的项目申报机制,使项目申报与财力相协调;加强对农业专项资金的财务、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