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要点安排,针对当前物价上涨,特别是猪肉价格上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2007年8月14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海率市人大农经民宗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听取了市农业局、开阳县和清镇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开阳县双流镇、清镇市洪枫湖镇、站街镇生猪、肉牛和鸡的养殖情况。此前,调研组还就我市的蔬菜质量安全工作进行过多次调研,就我市种养殖业生产环节等方面的质量安全问题与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与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06年11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农业部门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了改善。据农业部2006年对全国37个重点城市蔬菜农药残留情况抽查结果显示,我市合格率为95.8%,由2003年的全国排名倒数第二位上升为正数第五位;今年上半年的两次例行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5%和96%;全市没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上半年,全市期末生猪存栏119.83万头,同比增长2.6%,其中,能繁母猪存栏1.08万头,同比增长12.69%;期内出栏肥猪101.5万头,同比增长7.82%,生猪生产基本满足市民需求。由于外省到我市对猪肉进行大量收购,且收购价格较高,导致我市今年猪肉的零售价格较去年同期相比上涨了30%以上。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主要抓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手段。各级农业部门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农业综合执法和普法范围。在主要生产基地、五里冲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和主要农产品超市等建立78个检测点,今年由财政投资再建150个速测点,对所进的蔬菜农药残留进行快速检测,经检测农药残留超标者,一律不准进入批发市场和超市销售。新认定无公害蔬菜产地50个并申报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另外,市财政拨专款245万元为市、县(区)蔬菜部门配备了13台检测专用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进入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检,逐步推进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
二是不断强化关键环节的监管。通过重点对生产基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原料基地等关键区域的监督检测、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从源头治理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通过加强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抽查和日常检查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加大专项治理和现场检查工作力度,及时组织开展了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苏丹红等农(兽)药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专项检查和抽查工作,杜绝污染源头。2006年检测282个猪尿样,80个猪饮用水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三是不断强化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和管理。目前贵阳市制定发布农业地方标准69项,其中,无公害蔬菜产品标准52项,无公害果树种植规程标准4项,奶牛养殖标准9项,花卉种植标准4项。
四是抓好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目前省级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达到59个,其中种植业基地30个、养殖业基地29个(含335个村)。有10个产品通过材料审查,进入产品检测阶段,年内完成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今年新建的200个养殖小区,要求80%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组织指导条件成熟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已有贵州兴华蛋禽有限公司无公害鸡肉、无公害鸡蛋两个禽产品、贵阳绿源禽业有限公司的肉鸡、贵阳市水产站申报的无公害虹鳟鱼、无公害鲟鱼两个渔业产品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五是做好重大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各区、市(县)分管领导和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并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防控工作,制订出台了《贵阳市口蹄疫防制应急预案》、《贵阳市高致病性禽流感控制应急预案》。结合贵阳市生猪屠宰的实际,尤其是2005年市人大代表视察嘉旺屠宰场时暴露的问题,组成工作组进驻嘉旺等三个屠宰场,针对各屠宰场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建立和完善检疫员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所有管理制度公开上墙,接受社会监督。统一工作标志,针对检疫员服装不统一的问题,专门定制反光背心300件作为检疫员上岗时的工作标识,便于社会各界监督。完善检疫用房,8个屠宰场配备了高压消毒机和旋毛虫检测仪并开展了旋毛虫检疫。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督薄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的布局、数量、检测能力与实际要求差距较大,农残、兽残、有毒有害物质的快速检测技术尚不能满足需要,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农药、兽药使用得不到应有的查处。另一方面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协作不够。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涉及很多部门和单位,在市场建设、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缺乏协作机制,部门协调不够,未能形成合力。
二是安全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的管理体系不健全。有的地方不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使用农药和肥料,加上施肥、施药技术和器械不完善,既浪费又污染环境。由于长期重复使用同一类农药、肥料病抗药性增强,迫使大量使用农药和肥料,影响农业生产环境。同时,产地环境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三废”排放、污水灌溉在一些地方较为严重。
三是标准化生产的普及推广步伐缓慢,标准化基地建设不够规范。养殖方面,有的散养户的养殖不规范,人畜混居依然存在,容易发生人畜共患疾病。有的养殖场院防疫、卫生制度未能上墙明示,执行不到位。
四是市场准入未能执行。无公害蔬菜市场准入制执行主体仍不很明确,业主在市场准入中的职责未作出明确规定,农贸市场、超市无公害蔬菜监管难度大。
三、意见和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职责,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是加强执法工作。有关部门应加强配合,对非法生产、经营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使用禁用农(兽)药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对生产、经营和非法使用有害物质的行为进行查处。要认真执行《动物防疫法》,建立保障机制,还要实行动物强制免疫。
二是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加强对生产环节的监管,完善管理制度。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入手,积极推进种植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生产方式转变。从加大标准推广应用力度入手,积极建立种植、畜禽和水产养殖标准化体系。从加强教育培训入手,积极指导企业和农户合法用药、合理用药。从完善制度入手,积极推行种养殖企业和农户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制度,产地产品检测及准出制度,切实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关。要重视对病死畜禽尸体的无害化处理,采取新的、有效的安全的科学方法,防止因处理不当而造成疫病传播的情况发生。
三是加强机构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以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为契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立健全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能力,组织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指导。强化防疫队伍建设,为养殖户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公告、网络等手段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高毒、高残留农(兽)药的危害,教育生产者和经营者自觉提高行业自律意识的责任意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科学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