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旁听 敞开民主大门
随着50年难遇的雪灾解除预警,人们的心绪渐渐平复。然而,贵阳市下岗女工李谦与15名市民的心却难以平静,因为,他们作为筑城首批普通市民,旁听了贵阳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旁听,于贵阳市民而言并非新鲜词。早在1999年,贵阳市即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市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并一直坚持至今。不过,市民旁听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尚属首次。
“请问李跃南主任,你在宣布表决全票通过时,并未能看到主席台后的表决情况,其真实性何在?”一位市民“发难”。
李跃南笑答:“会场四周都有工作人员给我做手示,全场情况不难掌握。”
“哦!”市民与人大的官员们会心地笑了。
接着,李谦抛出了急欲一吐为快的三条建议:国有企业改制职工生活保障落实;烟花爆竹强化管理;黄金路弯子巷占道经营的治理。16位市民也争先恐后地提出了有关用微生物技术治理环境污染、废旧电池的回收、周边湖泊管理等17项问题建议。与会的人大头头们认真地记录着,不时地点着头。会后,人大的工作人员收走了市民们的发言草稿,这令李谦颇感意外:“看来有望头,不会白说。”
其实,早在2月中旬,市人大刚发出旁听公告仅几天,就有35位市民报名参加。20位被遴选出的市民在市人大培训中心大楼里事先阅读会议文件资料,李谦写了发言提纲,她说,我当时就想准备得充分一些,把问题反映好,能在会上体现出良好的市民形象。旁听后的第二天,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李谦和张贵龙提出的黄金路弯子巷占道经营及富源路70号乱搭乱建问题进行了现场办公。见到自己的建议被采纳,李谦的自豪溢于言表。
10年间,贵阳市人大旁听的范围从人大常委会上升到人大会,旁听对象从贵阳市民及在筑投资的港澳台同胞扩展到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旁听形式也在报名旁听的基础上增加了席位达124座的自由旁听。从此,拆除了一堵墙,打开了一扇门,贵阳市人大“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渠道”的实施也渐行渐远。
翻开厚厚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大事记》,不难看到,贵阳市人大创新不竭,新招频出——
1999年5月17日,贵阳市人大首次将《贵阳市绿化条例(草案)》全文在媒体上公布,恳请广大市民提出修改建议,拉开了立法公示的序幕,结果10天内就征集到120余条建议;
2000年7月21日,市人大首次召开《贵阳市汽车维修业管理办法》的立法听证会,并开通热线电话实现会场内外互动;
2000年12月7日至15日,市人大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2001年执法检查项目,509人次提出了1000余项建议。自此以后,每年60%的执法检查项目都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形成的;
2002年底,市人大首次公开征集未来5年立法项目建议,先后有203位市民提出立法建议87条,在审议通过的2003至2007年立法规划中,17个立法项目有10个来自市民建议,将民主立法前移到立法的源头。
民主大门洞开,让民声不绝于耳。在摘取了“2003—2004年度首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和作为中国惟一代表赴墨西哥参加第五届“政府创新”全球论坛的殊荣后,原贵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长兴这样道出改革的初衷:“只有拓宽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直接听取人民的呼声,才能使人大的工作更加贴近实际,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将人民拒之门外,怎么体现当家作主?”
创新的火花已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消寂,沉淀下来的是固化为日常形态的行为范本,留存在人大运行的事务流程之中。夏初,在位于金阳的市人大法制办公室里,法制室副主任杨黔灵喜滋滋地告诉记者,《贵阳市地方立法条例》已被审议通过,首创的旁听市民可作建设性发言、执法检查请老百姓点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立法公示、面向市民的立法听证等均在文本里得以体现,内化为人大工作的自觉行动。
“幽兰香风远,蕙草流芳根”。10年来,改革由喧嚣滑入沉寂并固化下历史的印迹,昭示着一种民主政治的进步,“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乃代议机关的题中之意,使之更接近人大职能最本真的定义,它的作用是潜在的,长远的,会有许多后续效应。”一位社科专家如此评价说。
立法听证
在民主中学会民主
法治是宪政之纲,民主是宪政之魂。
早在古希腊时代,亚里士多德便主张“法治优于一人之治”;中国古代法家曾倡导以法治国,反对儒家的“为政在人,其人存则政举,其人亡则政息”的人治主张;改革开放后,我国确立的“依法治国”方略将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
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张新建说:“人大两件事,一是立法,二是监督。在市场经济下利益主体多元化的今天,制定平衡多方利益的良法,是人大开门立法的关键所在。”
让我们将镜头拉回本世纪初,回放一段民主立法的精彩片断:
2003年8月10日,贵阳市人大一次就《贵阳市南明河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和《贵阳市物业管理规定(草案)》两个法规面向市民进行规模较大的立法听证,时间不仅选在星期天,还搞现场直播,并且开通了五部热线电话。
下午3时,主会场内,来自社会各方面的50位听证陈述人是从114位报名者中选出的市民代表,面对每一次发言机会,听证陈述人都“刷刷”地举手争取,对危害南明河的处罚权限、直接排放生活污水是否需要设置处罚条款、小区物业的业主投票权及物管费交纳、物管合同违约的处理等热点问题,与到场的各方利益代表进行了激烈的对话和交锋,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开辩论让市人大一干听证人频频颔首。
会场外,在收音机、电视机前收听和观看现场直播的市民,也在不停地拨打分会场开通的5部热线电话。本次听证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立法建议374条,接听市民来电104个。
一个半小时的听证活动很快结束,很多市民仍旧兴奋不已。一名来自高校的大学生说:“以前是在书本上看到‘民主’这个词,今天在现实中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民主。”某家装饰公司一位姓刘的职工听证后抑制不住兴奋与自豪:“作为一名普通的贵阳市民,能有机会坐在地方最高权力机关的会议室里,与立法者一起讨论大事,并且提出的建议有可能写进即将出台的法规,我觉得这是真正面向我们的听证!”
这场听证也得到了理论界极大的关注和热捧。一位社科学者评析说,不同利益群体互相博弈,是现代立法的基本特征,而现代立法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是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分配代价,以追求社会总体代价的最小化。在社会转型、利益冲突的年代,致力于建构一个民主、开放的公共平台,为所有利益阶层提供一个公平的博弈起点,保障强弱不一的社会群体享有平等的立法话语权。
一位学者也认为,表达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前提,当然并非所有的意见表达都能转化成公共政策,其间如何取舍,就需要通过辩论这一民主程序,实现公开、公平框架下的意见博弈,以最大限度地达成社会共识与和解,寻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教授说:“贵阳市的做法,就是依靠程序的民主化,来保障立法过程中民意更大程度地参与,是进一步推动我国立法民主化的好方法。”
将听证引入立法程序,是立法民主的集中体现。回想当年尝试立法听证的初衷,市人大研究室副主任李新生回忆说:“这两部法规都受到贵阳市民的普遍关注,涉及的行政部门多,并在制定过程中出现较大的争议。举行立法听证,是想广泛听取和综合各方的意见,确保立法的质量。”
长期以来,立法多由部门提案并起草,往往偏重部门利益,而对被管理人的利益欠考虑或考虑不周。实际上,立法是一个价值选择过程,部门有部门的利益,群众有群众的想法。只有多听取老百姓的声音,地方立法才能真正反映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体现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是立法价值的最大取向。
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1999年,“立法公示制”浮出水面。当年5月17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首次将《贵阳市绿化条例(草案)》全文在媒体上公布,恳请广大市民提出修改建议。仅仅10天,市人大就征集到建议120余条。该法成为贵阳市第一部“集中民智”制订的法规。
2002年底,市人大又将民主立法前移到立法的源头,进一步提出:制定立法规划,要公开征集立法建议,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当年12月13日至30日,在首次公开征集2003至2007年立法规划项目建议中,先后有203位市民提出立法建议87条,使得立法规划中的17个立法项目有10个来自市民建议。
2004年,贵阳市人大再次将《贵阳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办法(草案)》和《贵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草案)》面向市民举行立法听证,掀起了又一波民主立法的热潮。60位市民现场参加听证,211位市民通过贵阳市人大信息网、现场热线电话提出建议。
“法,要依民意而立。人民参与立法,确是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必由之路。”贵阳市人大法制室副主任杨黔灵深有感触地说。
事实证明,只有走群众路线,积极听取民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地方立法才能更加民主、科学,也才能最有效地实施,为人民所遵从。民主,早已不是远处的风景,而是我们身处的环境。
公民社会 生长的力量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出人民代表来管理国家事务,行使人民管理国家的权力。
怎样让公众享有更多的权力和机会直接参与国家事务?1999年,贵阳市推出的旁听并可作建设性发言制度,让普通百姓走进了曾被认为神秘而高不可攀的议政殿堂,与政府的官员及他选出的代表共议大事,开启了民主的大门;继而推出的立法公示、执法检查百姓点题、面向市民的听证,让民声不绝于耳,涌入了一股政治文明的声浪。
2000年夏季的一场听证,曾深深地触动了人们的心灵。那一次,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贵阳市汽车维修管理办法(草案)》立法听证会,20余名持不同意见、来自各个方面的人士参加会议,就立法的指导思想、前置条件是否合法及汽车综合检测等问题逐一陈述自己的观点,展开辩论。听证会通过电台进行了全程直播,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的负责人作为嘉宾回答了听众的热线电话。10余位出租车驾驶员为了收听听证会,竟然暂停营运。
听证会对草案中有明显强化部门利益倾向的条款提出异议,认为法规(草案)尚需进一步调查研究,决定暂停审议。事后,有市民称赞说,“立法让群众参加,不是几个人关起门来搞,群众的呼声得到体现,这个办法好。”有的甚至打趣地说,都说人大是“橡皮图章”,我看现在有些像杂木的哪!
在这场公权与民意的立法博弈中,让人依稀看到公民社会生长的力量。翻开贵阳市人大十余年的立法路径,不难发现这样的处处踪迹:在民意的推动下,《贵阳市绿化条例》改装重组,突出破除部门分割管理的大绿化观念,其中“铲土烧灰积肥”、“焚纸烧香”、“挖树刨根”等反映毁林源头的土语融入了市民的智慧;《贵阳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动了“大手术”,在修改过程中吸纳市民意见33条,涉及条文50多处,被称作为百姓谋利的法规;《贵阳市城镇养犬规定》征集意见时,收到400多个电话和数百封信件,法规将减少“狗患”定位在“疏”而不是“禁”,浸透出浓浓的人情味。
中央高层智囊、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俞可平教授在其《民主是个好东西》里曾论述说,现代民主政治实施的关键在于政府部门与公民社会对社会政治事务的合作管理,政府与公民通过谈判与协商达成一种新的利益平衡,促成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贵阳市人大一位资深委员则认为,在新形势下,市民的政治参与愿望不断增加,如果不为这种参与提供一定的平台和足够的渠道,一部分人就会从体制外寻求政治参与,这对社会的稳定是极其不利的。
实际上,为了参加好每一次旁听的机会,市民常常会提前做足“功夫”。就在年初召开的市人大会上,博士学历的教师苑天红为了在旁听时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中关于如何利用微生物技术防治环境污染的建议,抽出大量时间撰写了上千字的书面材料;73岁的郭元良老人常常奔波在筑城的大街小巷,在经过实地调查后,他提出了有关保障城市交通畅通的建议……
我们每每可以看到,法规草案公示后,热线电话应接不暇,所提意见中肯诚挚;论证会上,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法规草案“评头论足”,认真平衡着权利和义务;听证会上,争执双方有理有据地陈述观点,互不相让……
见证了贵阳市立法变迁的市人大研究室主任吴利平说:每次常委会,均有两到三名市民发表意见,他们的很多发言相当有水平,提的建议价值也相当高,既没有出格的发言,也没有发现哪次常委会给搅乱了。贵阳市人大改革的成功在于充分相信了人民群众!
确实,经过30年改革开放洗礼的贵阳市民,生活在变,观念在变,人在变,一切都在变,市民的文化素质、参政议政的热情、民主法制意识都在悄然发生着改变。正如一位知名人士所说的那样:从绿地围栏的拆除、雪灾中飘扬的绿丝带,我们看到了市民文明程度的提高。透过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民敞开的大门,我们看到了另一种文明——政治文明程度的提高。